北京时间9月28号,26岁的林书豪现在已经加盟了湖人,但是他在接收采访时称,在“林疯狂”时期,他曾经拒绝过千万级的代言合同。 之前林书豪在尼克斯的时候,他的表现刮起了一阵“林疯狂”,他带动收视率和周边产品的销售,而且当时他的球衣是销量最多的球衣。 “如果我当时接受了一切的事情,但是我现在记不清准确的数字了,那么我会在场下赚得比我在场上多很多,”林书豪说,“甚至超过下一份合同的数目。” 在当时,林书豪离开了尼克斯,选择火箭开出的3年,价值2500万美元的合同。 “我们拒绝了差不多所有的一切,只是因为我真的认为我的目的就是去打篮球,打出好的比赛,为了上帝的荣耀。”林书豪说,“场下的那些事情是很棒,也很有趣,但是那是次要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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